在昨天2021年11月17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受贿和滥用职权,同案被告人王绍玉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同时以受贿罪判处被告张明杰无期徒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明杰有期徒刑十年,同时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且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以受贿罪判处王绍玉有期徒刑十四年,并且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针对涉案违法所得还有孳息予以没收、追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了对此的看法,每一次依法对腐败分子的惩治,而且都是一次正义的昭彰。同时网友这样评论张明杰案一审宣判的消息,“法律是公平的,正义不会缺席”、“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必须受到严惩,张明杰为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同时再次证明,反腐败斗争是民心所向,对腐败分子依法惩治正是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根据了解,张明杰,性别:女,民族:汉,在1956年4月的时候出生在辽宁省铁岭市,大学文化学历,民盟成员。在1972年2月的时候参加工作,曾经任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