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发生了一件大事情,到底是什么大事情,我们一起来看看。根据了解,在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10月29日,美国的司法部在官网上发布消息称,格力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延迟起诉的协议(DPA)。并且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跟香港格力同时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的罚款,同时同意向因为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造成火灾的任何还没有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
看到这则消息,想必大家会跟我一样想,格力电器不是做的挺好的吗?怎么会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呢?今天早上2021年10月31日看到了珠海格力电器对此事做出了回应,根据了解回应的内容大体上是。此次赔偿主要是在2005年到2012年期间生产出口北美的除湿机。此次事件估计不单单只是接受罚款那点影响而已,影响到股票和产品的信誉,所以说中国企业在全球经营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还是非常大,同时说明了商业决策者对于商业行为的各国法律风险的意识、以及公司律师需要在重大的商业决策、重大问题处理、重大风险上进行把关的重要性。已经对格力品牌美誉度的严重打击。
另外说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格力对它在2012-2103年的商业决定进行了认罪,只是格力美国当时的两个高管,Chief Executive Officer 与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当时并没有认罪,那么这两个高管将在2022年的时候在美国法院受审。说到这里不仅让人想起了写《美国陷阱》那本书的作者是这么说的“很多事事,现在不是一两句能写得太明白的,格局正好就行。但是要记住一点,就是为了机构的事儿,做了犯法的事情,那么到时候是有可能会被放弃的。”
由此可知,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者,应该要具备各方面的能力,不然企业会遇到多种多样的问题。根据了解,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1991年的时候成立,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国际化家电企业,同时拥有格力、TOSOT、晶弘三大品牌,公司主营家用空调、中央空调、空气能热水器、手机、生活电器、电冰箱等等电器产品。